“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区分局自助办理港澳台旅游签注机采购项目”《招标文件变更(之一)》
一.原招标文件第8页第8.1项
原文为:
8.1 投标保证:人民币 叁仟 元。
支付形式:转账(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)
交款时间: 2017 年9月11日15:00时前(以到账时间为准)。
现变更为:
8.1 投标保证:人民币 叁仟 元。
支付形式:现金(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)
交款时间: 2017 年9月11日15:00时前(以到账时间为准)。
二.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 11.1项11.2项
原文为:
11.1 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2日14:00时。
11.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13:30时至14:00时。
现变更为:
11.1 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9:00时。
11.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8:30时至9:00时。
三.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 13.1项
原文为:
13.1 开标时间:2017年9月12日14:00时。
现变更为:
13.1 开标时间:2017年9月15日9:00时。
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
二0一七年九月八日 |